张女士自称因为在超市踩到一个没得到及时清理的碎鸡蛋,致使她摔伤,将超市诉至法院,索赔经济损失10万余元。记者今日获悉,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张女士诉称,今年5月29日,她在某超市购物时,踩到地上一个未清理的碎鸡蛋上,摔倒后导致腰部扭伤。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腰椎骨折,住院治疗。医院给她做了腰椎手术,张女士为此支付了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辅助器材费等共计6万余元,并造成误工损失9000元。
张女士认为,超市未提供安全服务,导致其腰椎骨折,存在过错责任且后果严重,应当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0万余元。
目前,此案正在审理中。
来源:北京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