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小军(化名)向法院起诉,他在海淀区星星学校上学期间多次遭到一名男老师的虐待。为此,小军将学校和这名姓郑的男老师告上法院,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。今天上午,该案在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开庭。
被诉老师:已被开除没出庭
据了解,星星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,小军在该校上初中期间一直住校。被老师虐打事件曝出后,小军不愿再回学校上课,家长无奈已为他办理转学。
今天上午,打人老师郑某并未出现在法庭上。记者了解到,事后,郑某已被星星学校开除。星星学校于去年11月25日给小军父母出具了的一份《通报》。《通报》称,郑老师在宿舍管理教育中出现了打骂学生的现象,校方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的决定。此后,由于一直找不到郑某本人,法院对其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。
父母起诉:学校监管不力应负责
据小军父母称,去年11月21日上午,他们接到小军发来的短信,说他在学校惨遭毒打,要他们把他接回家,不要再上学了。11月23日,小军乘校车回到家,在他们的再三追问下,小军才道出实情:从去年9月底开始,学校一位管理生活的郑老师经常酒后打骂学生,并威胁学生,不许告诉家长。
据小军父母讲,他们看了小军被打的腰部、臀部,有很多淤血和红肿。和小军一起被打的还有两名同学。“郑老师将孩子们叫到走廊里,先让孩子脱掉裤子面向墙,双手扶墙,然后用一根墩布棒轮番打孩子,墩布棒折了三节,郑还说下次用铁棍打。”还有一次早晨起床晚了点,郑老师把小军叫到洗漱房,让他脱掉上衣,然后把毛巾头系上疙瘩,用水浸湿后狠命抽小军的后背。郑老师还非常用力拧过小军的胸部乳头、大腿、大臂内侧和生殖器……”
小军的父母认为,郑老师谩骂殴打小军,侵犯了小军的生命健康权,使小军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。星星学校对教师监督管理不力,应承担责任。
学校辩称:老师打人非职务行为
上午,星星学校的代理人表示,据学校了解,小军在诉状中所称的郑老师曾多次对他进行虐待,并不属实。代理人认为,郑老师打人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,不是职务行为,小军被人打伤不属于在正常教学活动中的意外伤害,而且学校已经对郑老师作出了开除处理。因此医药费损失、精神赔偿等,应当由郑老师自行承担。
家长举证:老师曾手写体罚经过
上午,小军的父母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郑老师亲手写的“体罚经过”,当中承认其曾用湿毛巾、墩布棒抽打小军。
对此,星星学校的代理人表示,由于郑老师作为另一被告没有到庭,他们对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不能认可。他们表示,希望听到郑老师的到庭陈述。至记者发稿时,庭审仍在继续。
来源:北京晚报